重大利好!关于宽免2019-20年度商业登记费
《2019年收入(减少商业登记费及分行登记费)令》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。
宽免商业登记费一年 [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]
执行细则:
经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(“一站式登记”)成立的本地公司,
如成立法团的递呈是在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(“宽免期”)提出,
根据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310章)第5A(1)(a) 条须缴付的费用可减少2,000元。
至于其他个案,在宽免期开始生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须缴付的费用,可分别减少2,000元及73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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